《再生钢铁原料》GB/T39733-2020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再生钢铁原料是废钢铁经过分类回收及加工处理,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。与使用铁矿石相比,用再生钢铁原料炼钢可以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。
因此,再生钢铁原料不仅是一种可再生资源,而且是唯一可以替代铁矿石的铁素资源,是钢铁工业实现绿色发展的一种重要原料。
《再生钢铁原料》国家标准已发布,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规范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,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,海关总署等五部委于2020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《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规定的公告》,规定了非固体废物的标准、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及公告实施日期。
2021版税则当中,再生钢铁原料相关产品归入7204项下,符合GB/T 39733-2020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监管条件为A,检验检疫类别为M,即经过进口检验就可按照普通商品进口,不再需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及相关应用条件。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监管条件为9A,即禁止进口。
《再生钢铁原料》标准的分类
在GB/T 39733-2020标准中,对再生钢铁原料的分类、加工方式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验收规则等都做了详细描述。 |